官方喊话: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时间:2023-08-02
浏览: 1164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其中提出,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
一直以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实现错峰出游的呼声不断。
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2008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明确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但长期以来,实践中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堪忧,尤其是制造业企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十分不理想,甚至沦为“纸面上的权利”。
人社部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有近半数的人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按照在职职工工龄计算,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为10天,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营企业职工甚至不足4天,超过72%的民企职工未完整享受过年休假。
实践中往往出现带薪年休假与金钱补偿画等号的现象发生。考虑到企业效益、用工紧张等多种因素,一些用人单位算起了“经济账”,直接用补偿金来代替给员工放假,而一些劳动者为了加班费,也愿意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替换成金钱补偿。
“更好的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带薪年休假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还可以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2022年全国总工会“职工生活品质网络专项调查”数据显示,有近六成的职工认为“更多的休闲时间和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生活品质的主要体现,仅次于收入居第二位。
与此同时,错峰休假也可以缓解节假日交通拥堵,进一步刺激旅游消费。有调查显示,由于工作强度大,有76.31%的制造业企业职工希望利用休息休假时间旅游、阅读、看展览或看电影,并在未来增加文化休闲活动的支出。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将落实带薪年休假作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任务。2019年12月,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推动错峰出行。“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节假日制度,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近年来,越来越多政策法规指向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专家学者表示,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必须要确立带薪年休假必休原则,变革现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模式,构建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的实施机制。
“我国现行的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采用确权、设置替代性经济补偿义务再加行政介入劳动争议的制度模式。这种模式下,无论是用人单位违法未能履行法定义务,还是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带薪年休假可能都无法有效实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建议适时修订《条例》,通过修法建立多元综合机制带薪年休假权的实施机制。
对于修法重点,王显勇指出,其一,明确带薪年休假具有劳动基准与债权请求权的双重属性。带薪年休假基准是用人单位对国家所负担的强制性公法义务。实行带薪年休假必休原则,建立带薪年休假基准的行政执法实施机制。其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带薪年休假争议回归劳动争议,包括请求实际休假的年休假争议、请求支付年休假工资的年休假争议、请求支付替代性金钱补偿的年休假争议。其三,法律可授权劳动行政部门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介入带薪年休假争议。其四,工会通过代表机制和法律监督机制帮助劳动者实现带薪年休假权益。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日报,内容由欢创小编整理,侵删。
提示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