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多地基数调整,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24-01-08

浏览: 1468

随着2024的到来,我们迎来了一系列社保政策的新变化。这些改变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大家跟欢创小编一起来探究这些变化的内容,以及它们如何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事关你的钱袋子.jpg

一、广东省

(一)深圳市

深圳人社局发布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关调整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通知》中明确: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执行。

2、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

3、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广州市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三)中山市

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060元,上限20300元。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缴费年限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760元。

中山市的调整重点放在了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这不仅涉及到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还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缴费年限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这样的调整有助于保障那些即将退休但又未满足缴费年限的人群。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潮州市

潮州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18603元,下限为3721元。

各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中,凡以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新的标准(6201元/月)执行。

(五)肇庆市

肇庆市2024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下限为4222元;上限为21111元。

(六)阳江市

2024年度阳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2元;下限为3992元。

2024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654元。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梅州市

梅州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082元/月,下限为4016元/月(上下限精确到元位)。执行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北京市

自2023年7月起,北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2024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7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9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00元。

 

三、江西省

(一)鹰潭市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鹰潭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印发通知明确:

2023年度鹰潭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为6098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度不执行缴费基数差额计划。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5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294元。

(二)萍乡市

萍乡市医疗保障局、萍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印发通知:

确定2023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维持2022年不变,仍为5290元。

 

四、浙江省

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调整省级医保在职职工缴费基数。2024年1月1日起正式调整执行。

最高基数:由22311元调整为24060元

最低基数:由3957元调整为4462元

省级医保退休人员保底月划账基数由原7437元调整为8020元

 

五、江苏省

盐城市

对全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政策,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

灵活就业人员在原缴费费率的基础上,同步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缴费费率由9%降至8%。

实施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共10个月。

从2024年1月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恢复至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恢复至9%。

 

六、陕西省

西安市

根据西安发布消息,西安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缴费人按照医保部门核定的费款属期和金额,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一次缴纳全年费用。

通知中明确: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全年一次性缴费5715.24元,其中: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203元/月,缴费比例为9%,每月缴费金额为468.27元;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标准为每月8元。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3年11月起至2023年12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经医保和税务部门协商后确定。

 

七、四川省

乐山市

乐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乐山市关于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山市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5日开始。

缴费标准:单位职工参加乐山市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76416元;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乐山市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6113.28元/人·年(509.44元/人·月)。


欢迎留言

提示

确定